案情简介: 客户李某,2021年2月在我司为其本人购买重疾险,基本保额70万元,2021年2月22日正式生效。2021年8月25日,客户因甲状腺乳头状癌住院治疗,向公司申请理赔。 案件处理: 接到理赔报案后,因案件金额较大,且极短期出险,理赔人员立即组织调查走访。经排查,李某曾于2021年1月26日在医院体检,并在1月-2月之间于多家保险公司集中投保重疾险相关产品,投保时对于多家投保及既往病史均未如实告知。基于客户投保前未如实告知病情且极短期出险,最终理赔人员拒绝本次理赔申请,并解除保险合同。 案例启示: 甲状腺癌是最常见的甲状腺恶性肿瘤,约占全身恶性肿瘤的1%,包括乳头状癌、滤泡状癌、未分化癌和髓样癌四种病理类型。以恶性度较低、预后较好的乳头状癌最常见,除髓样癌外,绝大部分甲状腺癌起源于滤泡上皮细胞。近年来,据保险行业内部数据显示,各保险公司的甲状腺癌的平均出险率高达20%以上。甲状腺癌疾病发展速度相对缓慢,恶性程度较低,治愈率和生存率较高,是保险欺诈关注重点疾病之一。如客户在体检时发现相关病症后,故意隐瞒病情,带病投保,刻意拖延就诊及报案时间,并且在承保环节故意规避相应体检等,从而达到骗取重大疾病保险赔付金的目的。 2020年11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重 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 年修订版)》文件中,对甲 状腺癌明确分级赔付,其中TNM分期为I期或者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 列入轻症给付,这意味着甲状腺癌疾病不再是所谓的“富贵癌”,同 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保险公司在该病种上的欺诈渗漏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