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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消费者存在认知误区:“只是多报一点医药费、小额骗赔不会有事”,实则保险欺诈属于金融类刑事犯罪,无论金额大小,均会承担民事、行政、刑事多重责任,本文结合《保险法》《刑法》清晰解读法律后果。 一、民事责任:保险合同失效,保费不予退还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未出险谎称发生事故、伪造材料理赔,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赔付、不退保费; 故意制造意外、伤残等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免除全部赔付责任; 夸大伤情、虚增医疗费用,虚报部分不予理赔,已赔付资金需全额退回。 二、行政责任:未构成犯罪将面临行政处罚 保险欺诈情节轻微、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监管部门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内罚款,并纳入保险行业失信黑名单,未来投保、理赔将受到严格限制。 三、刑事责任:《刑法》第198条保险诈骗罪量刑标准(重点) 数额较大(个人骗保≥1万元):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并处1万-10万元罚金; 数额巨大:5-10年有期徒刑,并处2万-20万元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2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 延伸警示:提供虚假病历、鉴定报告的医生、中介、代办人员,会被认定为共犯,同步追究刑事责任。多地案例中,团伙骗保涉案百万,主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所有参与者全部留案底,影响子女政审、个人征信、就业信贷。 全民诚信投保三准则 知底线:不参与任何虚构事故、伪造票据、带病骗保行为; 守诚信:投保如实告知,理赔提交真实完整资料; 敢举报:发现身边存在团伙骗保、代理退保黑产,及时向保险公司、属地金融监管、公安经侦部门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