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包头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安排,包头市普查办于4月2日在包头市环保局举办包头市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培训班,参加本次培训的有全包头市各旗县区环保局分管领导、技术骨干、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及包头市普查办相关人员,共170人,发放培训资料200份。 本次培训会议首先由市普查办对各旗县区污染源普查清查提出8项工作要求,要求强调各地区要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清查技术规定要求,按时做好本地区的清查工作。普查办技术组对国家下发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普查与监测技术规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普查技术规定》,结合包头市各地区在清查工作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解读。 课程结束后,各地区普查办人员参加了培训考试,考试对培训中三个“规定”的掌握情况进行了考核。下午召开了技术研讨会,各地区环保局分管领导及技术骨干参加讨论,技术组对各地区清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进行了一一解答,为下一步开展好包头市清查入户工作做好了技术准备。培训会强调,各地区普查办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根据三个“规定”要求,做好本地区普查清查工作,按时上报清查汇总结果,同时各地区要形成周调度、月调度工作制度,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包头市普查办将根据各地区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积极的地区予以表扬,对工作滞后、不按时完成的地区通报批评。 包头市普查工作已进入全面入户清查阶段,本次培训是对国家下发三个“规定”的一次及时、有效的解读,为各地区更好的开展清查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市普查办将在此次培训的基础上,对各地区在清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给予进一步的指导,保证包头市全面入户清查工作顺利完成。(包头市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