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对内蒙古广播电视台7个电视频道(内蒙古卫视频道、内蒙古新闻综合频道、内蒙古蒙语频道、内蒙古经济生活频道、内蒙古文体娱乐频道、内蒙古农牧频道、内蒙古少儿频道)、4个广播频率(内蒙古音乐之声广播、内蒙古交通之声广播、内蒙古评书曲艺广播、内蒙古新闻广播)和4家报刊(内蒙古日报、北方新报、内蒙古晨报、内蒙古商报)于 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30日期间发布的各类广告进行了抽查监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1月份共监测各类广告13291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574条次,违法率为4.32%,环比上升了1.08%。其中涉嫌严重违法广告218条次,严重违法率为1.64%,环比上升了0.45%。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以及其它类别广告的严重违法率分别为:11.53%、0.39%、9.54%、5.87%、14.29%、0.00%、0.58%。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分别上升了3.90%、4.51%、1.62%;医疗器械、化妆品、其它类别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分别下降了9.61%、15.71%、0.05%;美容服务未发现严重违法广告。 按媒体分类统计,电视媒体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上升了0.11%;广播媒体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上升了1.29%;报刊媒体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下降了0.05%。各类媒体中,内蒙古卫视频道、内蒙古新闻综合频道广告严重违法率居电视媒体前两位,分别为5.86%、5.06%;内蒙古新闻广播广告严重违法率居广播媒体首位,内蒙古评书曲艺广播严重违法广告量较多;北方新报广告严重违法率以0.49%居报刊媒体首位。 |